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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九人行公益论坛第十一期:学者律师共论“庭前会议与刑辩动议”

作者:网站管理员   日期:2022-09-01 16:23:00   点击:8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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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6日下午,陕西刑辩九人行第十一期“庭前会议与刑辩动议”公益论坛在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召开。本次论坛由陕西迪德律师事务所党海峰律师主持,李宏良、雷大学、吴科、张冰、张麦昌、李志山等“陕西刑辩九人行”成员参加了本次活动,房立刚律师因出差委托曹颖律师代为参加。九人行特别邀请西北政法大学王政勋、张国伟、杜发全、罗长征教授等嘉宾出席。葛春荣、雷小冬、卢斌、李靖梅等四十余位热爱刑事辩护事业的律师参与了本次活动。


本期论坛由陕西迪德律师事务所承办,党海峰律师做主题发言时说,辩护中,律师除了质证意见、辩护词等叙述性表达、发问外,还可以主动提出辩护动议,启动某项程序,以便达到更好的辩护效果。并且其给刑辩动议下定义,认为刑辩动议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提出的关于发起、中止、终结某一项程序、行动,以实现辩护目的的提议。刑辩动议一般有建议、异议、申请、要求、申诉、控告等。本期论坛是关于刑辩动议在不同诉讼阶段的称谓、发起方式、效果和注意事项的讨论,旨在通过梳理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探讨其中刑辩律师可以发起的申请、建议、反对等辩护活动,以及其效果(如管辖权的改变可能导致案件结果重大变动,甚至可能是死立执和死刑缓期执行的区别),解决部分律师因不知提、不愿提、不敢提刑辩动议的辩护不作为问题。


党海峰
陕西迪德律师事务所

论坛第一单元,雷大学律师结合自身承办过的案件解读侦查阶段律师提出管辖异议的问题,以民事案件的管辖异议为比较,论述刑事案件提出管辖异议的法律依据及作用,强调程序辩护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张麦昌律师着眼于控辩双方于法庭上的理性对抗模式,正所谓“意见越是具体,越容易被采纳”来彰显出刑辩动议中设置议题、话题的作用。武鹏律师重点分析了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违法立案、立“人情案”的救济途径,即通过程序性辩护来达到撤销违法立案的目的,鼓励在场刑辩律师敢于质疑案件中程序违法问题。


雷大学
陕西尊知律师事务所

张麦昌
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武鹏
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

西北政法大学罗长征教授作为第一单元的点评嘉宾,对上述三位律师的发言做了点评,通过举例“快播案”来推敲“动议”一词适用的恰当与否,进而引申出各种动议都应属于案件的切入点,至于能否成为律师辩护的立足点取决于刑辩动议的现实价值。同时,罗教授强调了律师提出刑辩动议应当坚持从有利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罗长征
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

论坛第二单元,李宏良律师以“庭前会议动议的原则与争议处理”为题,阐明刑辩律师在提出刑辩动议时应以有利于被告人切身利益为出发点,运用法言法语及法律思维去归纳争议焦点,避免将庭前会议过早演变为法庭质证、辩论环节。曹颖律师通过自身对刑辩动议的认识,提出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时应步步留痕,保证执业中的合法性、安全性。李志山律师以丰富的实务案例和大数据形式展现出庭前会议在刑事案件中的比重,着眼介绍我国目前刑事辩护中庭前会议的召开情况。吴科律师通过自身承办的案件解读刑事辩护管辖、回避与排除非法证据问题,介绍了律师合法地通过程序性动议督促办案机关处理的经历。


李宏良
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

曹颖
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志山
陕西合恒律师事务所

吴科
陕西云善律师事务所

西北政法大学张国伟教授作为第二单元的点评嘉宾,对上述四位律师的发言逐一进行了点评。他点明了刑辩动议可以存在数种不同的表现形式,只要所采取的形式合法、有利于案件审理、有利于被告人即可。关于庭前会议,张教授指出应在程序服务于实体的前提下做到程序法和实体法并重,对于出示证据和争议焦点的归纳要把握尺度,实现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有机统一。


张国伟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

论坛第三单元,张冰律师以“刑辩动议浅析”为题,介绍欧美法系关于动议的概念,对律师的申请权以及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了解读。党海峰律师提出“适时动议维护庭审正常秩序和合法权益”的观点,对于刑辩律师在法庭中可能遇到的突发情况,例如诱导发问、中止审理、取保候审等需要提起动议的情形进行了梳理。他强调律师在提出刑辩动议时要善于把握提出时机,对于可能出现的中止、延期审理情形要进行预判,及时同当事人进行沟通。葛春荣律师针对刑事辩护二审过程是否开庭审理、能否申请回避、是否申请庭审直播等焦点问题进行了利害分析,并向年轻律师介绍了刑事辩护二审中申请调取同步讯问录音录像及律师搜集证据的经验。


张冰
国浩(西安)律师事务所

党海峰
陕西迪德律师事务所

葛春荣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西北政法大学杜发全教授作为第三单元的点评嘉宾,对于三位律师的发言进行了归纳总结。对于庭前会议能否进行实质性辩论,刑辩动议是否属于程序辩护等问题进行了解读。刑辩动议具有包容性与开放性,在实体辩、程序辩、证据辩中均可采用,在具体适用中需要根据案件情况及时寻求法律保障。杜教授提议将本次论坛中各位律师、嘉宾的发言汇集成册,方便日后交流学习。


杜发全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

论坛的最后,中国刑法学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王政勋博士对本次论坛进行总结点评。王教授提出刑辩动议价值在于主动性、明确性、有效性,并逐一进行了说明。应针对刑辩动议“以言行事”的特点讨论其法理根基。律师是否提出刑辩动议的价值取决于三个因素:

1、以程序动议推动实体问题解决;

2、当事人利益与律师利益的区分;

3、对当事人的利益应做到根本利益与当下利益的考量;

王政勋教授对于“陕西刑辩九人行”举办的此次论坛给予了高度评价,希望这项活动能够坚持下来;同时可邀请公检法人员作为嘉宾以不同视角进行解读,逐步扩大法律公益活动的影响范围,使更多的年轻律师参与、受益。


王政勋
中国刑法学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教授

 长期以来,“陕西刑辩九人行”致力于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刑事合规宣传、刑事培训和刑辩交流,参与、引领、倡导和宣传刑事辩护的法律公益活动。通过本次论坛,与会人员对“刑辩动议”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受益颇多。展望未来,刑辩九人行将一如既往地从事法律公益活动,愿意与各位刑事辩护律师一同学习,进一步助力我省刑事辩护事业更为专业,更加繁荣!


会议现场

2021年1月23日,九名长期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同仁李文超、党海峰、李宏良、雷大学、吴科、房立刚、张冰、张麦昌、李志山(排名不分先后),在陕西迪德律师事务所对法律援助案件如何有效辩护和提高公益法律服务质量进行了研讨之后,一致认为通过刑辩律师积极参与刑辩公益、加强培训和交流、扩宽形式服务领域、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非常必要且迫切,因此九位律师就刑辩公益活动发出倡议、倡议共同开展“刑辩律师九人行”,进行刑案援助、合规宣传、刑事培训和刑辩交流,参与、引领、倡导和宣传刑辩律师的法律公益活动。迄今公益论坛已举办十一期。


刑辩九人行合照
往期公益论坛:





第一期 2021.01.23 法律援助案件的有效辩护       

迪德律所   党海峰  承办



第二期 2021.02.28 律师刑事辩护思维                

云善律所   吴科   承办



第三期 2021.03.28 跨国网络诈骗案件的处理        

康达律所   张麦昌  承办



第四期 2021.04.28 再论网络诈骗案                   

合恒律所   李志山  承办



第五期 2021.05.18 未成年人犯罪二审辩护         

博硕律所   李文超  承办





第六期 2021.06.27 死刑案件辩护技能与策略        

泽诚律所   李宏良  承办



第七期 2021.09.11 国家责任与律师担当             

尊知律所   雷大学  承办



第八期 2022.03.06 法医学与法医学司法鉴定       

国浩律所   张冰    承办



第九期 2022.04.09 毒品案件论证及公益项目        

泽诚律所   李宏良  承办



第十期 2022.05.13 法律电影中的理念与技术        

康达律所   房立刚  承办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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